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评奖办法》及有关文件要求,我省正在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·成果奖(2019-2020年度)评奖工作。现将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·成果奖( 2019-2020年度)评奖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。请结合以下要求,做好申报组织工作:
一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《通知》要求组织申报,并严格按照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·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(2021年修订)》和《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· 成果奖(2019- 2020年度)申报办法》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审核推荐。
二、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。申报成果须在此之前登录辽宁省社科联网站(www.lnskl.org.en)成果奖申报系统提交相关材料,注册所需“申报单位授权码”由科研处发至各学院科管人员。同时各学院须在截止日期前汇总审核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,将申报成果根据论文、著作(专著、译著、校注)、研究报告(巳结项成果)、调研报告、科普著作(丛书)和音像制品六种不同形式成果申报要求,把成果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;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。
三、电子版材料包括学院审核推荐函和汇总表(负责人签字、单位盖章版),申报材料匿名和实名各一份,每份材料单独命名一个文件夹,每项成果的材料按“申报者所需提交材料”顺序放到一个文件夹里,并以成果负责人姓名命名。相同内容的纸质版(实名、匿名)一式一份,分别装订成册,其中《申报成果说明书》(匿名)材料要2份。
四、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申报时请注意:
1.申报者限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1项成果,同时允许以合作者身份参与1项成果申报;只以合作者身份参与申报的,只能参与2项。
2.申报者需亲笔签署“学术诚信承诺书”;
3.申报成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由申报者按照《申报办法》要求提交。
4.所有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概不退还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联系人:王永键;
联系电话:189-4025-9720;
邮箱:yjwang@cmu.edu.cn。
附件: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·成果奖 ( 2019-2020年度)评奖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.rar
科研处
2022年5月5日